从法律上来看,刑事立案有刑事立案的要求,如果涉及盗窃罪,要求达到2000元以上的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办案机关不认可比特币、以太坊的财产属性,是无法符合立案标准的,这也是长久以来,各地经侦部门在办理涉及到虚拟货币的相关刑事案件时,普遍会遇到的问题。
事实上,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虽没有明确将比特币和以太坊定性为财物,但是也没有明确认为其是非法的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从目前情况来看,司法机关对于比特币、以太坊之类的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已经趋向于认同。
由链法团队代理的比特币网络侵权第一案近日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其确认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这也是我国司法机关的首次确认。
然而在实践当中,涉及到比特币等区块链加密资产的民事或者刑事案件,由于对比特币的属性认定不同,也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判决,所以才有了题述的“盗窃比特币不构成盗窃罪”?
神州信息区块链应用案例入选《区块链与分布式账本技术标准(征集意见稿)》:7月10日,神州信息为银行业落地实施的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系统”成功入选ISO/TC 307 WG6《区块链与分布式账本技术标准(征集意见稿)》,该征集意见稿将为区块链与分布式账本技术应用国际标准的制定提供参考。
ISO/TC 307(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技术委员会)由全球最大的标准化组织ISO推动建立,成立于2016年9月,旨在推动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领域的国际标准制定等工作。截至目前,ISO/TC 307已有44个参与成员,13个观察成员,共建立11个工作组。目前成功发布ISO标准2项,正在制定中的ISO标准9项。(雪球)[2020/7/13]
下面,我们将从两个案例切入分析。
案例一:仲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广州有39家41个案例入选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名单:中国经济导报今日刊文《广州多管齐下发展区块链产业》,文章指出 在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日前举行第130场广州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新闻发布会(区块链发展和先进制造业集群专题)上明确将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胡志刚表示要在完善顶层设计、打造产业载体、构建产业生态等方面多方发力,并透露在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三批共730个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名单中,广州共39家41个案例入选,居全国前列。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依已集聚区块链企业约400家,涵盖金融、政务、民生、制造业等多个领域。[2020/6/19]
案例概述:
2017年9月,仲某使用远程控制手段,进入比特大陆公司服务器,在比特币钱包程序中插入代码转移100个比特币至其个人钱包,并造成该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6000元。
成都市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其中包含运用区块链确认电子证据:日前,成都市法院发布了“成都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包括网络教学侵害著作权、窃取网络游戏公司软件源代码侵犯著作权、运用区块链确认电子证据、网售刮码产品侵害商标权等与互联网教学、网游、电商等当下热点相关的案例。(华夏时报)[2020/5/1]
案发后仲某退还公司90个比特币,另10个比特币无法找回。
仲某向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观点:
被告人仲某采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应予惩处。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仲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Telegram提供案例继续反驳美国SEC对其违反联邦证券法的指控:Telegram在3月6日致纽约南区美国地方法院法P. Kevin Castel的一封信中,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了最近的一起案件。Telegram称,这起案件破坏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该公司的禁令。在Telegram看来,加州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案件的判决——“Siry Investment”——支持了Telegram对SEC的立场。Telegram认为,自己的Gram代币在购买协议中使用的语言,与Siry的合作协议中使用的语言有相似之处。Telegram写道:“在Siry案中,这些Gram条款表明,私募的经济现实并不是违反美国证券法向公众发行证券。”就SEC而言,它对Telegram的说法提出了异议,并于3月9日向法院提交了一封信。委员会指出,Telegram的论点“继续犯了错误,最终导致了致命的依赖于标签而非实质”,而且是两家公司“通过引用法律措辞的声明,试图掩盖本案交易的实际经济现实和条款”的又一例证。SEC则对此提出了异议,并于3月9日向法院提交了一封信。SEC指出,被告Telegram的论点“持续犯错,并最终导致了依赖于标签而非实质”。Telegram无非是又一家“通过引用法律措辞声明,试图掩盖本案交易的实际经济现实和条款”的公司罢了。(cointelegraph)[2020/3/10]
被告人仲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故法院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2017年区块链领域投融资案例增长625%:近日,京北投资联合上海交通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所发布《2017中国互联网金融投融资分析报告》称,区块链领域的投融资案例从2016年的4起上升至2017年的29起,增幅高达625%,是互联网金融领域案例数增幅最大的细分领域。[2018/2/6]
法院判决被告人仲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向被告人仲某追缴违法所得的比特币十个,发还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
案例二:武某盗窃案
案例概述:
2016年2月22日,武某窃取金某五个“MMM”投资平台账号及密码。武某利用该五个账户及密码,通过篡改收款地址的方式盗走被害人金某账户中的比特币70.9578枚。武某将窃取的比特币在“火币网”交易平台上出售,并将交易所得资金提现。
一审法院判决武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武某上诉及其二审辩护人提出,原判认定武某从被害人金某账户内窃得比特币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比特币是一种虚拟商品,不属于盗窃罪的犯罪对象,适用法律错误。
二审法院观点:
被告人武宏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原判认定被告人武宏恩窃取被害人金某所有的价值20余万元比特币的事实,证据经一二审庭审质证,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被害人金某付出对价后得到比特币,不仅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也代表着被害人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享有的财产,应当受刑法保护。
原判所作的量刑并无不当,且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予以维持。
二审法院驳回武某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聚焦:
第一,盗窃比特币的行为侵害了何种法益?
《刑法》第285条规定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其犯罪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犯罪对象仅限于使用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该罪被规定于我国《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之中,该章节所列罪名主要属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犯社会公共法益的犯罪。具体言之,由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是对公法益的侵害,因此,必须是针对不特定多数的对象的非法侵害行为,才能纳入本罪规制的范围。
然而,盗窃比特币,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比特币的行为。其并没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也不是对不特定对象信息的非法获取,该行为没有侵犯社会公共法益。盗窃比特币是对特定对象“财物”的获取,其主要侵害的是个人法益,也就是财产权。
第二,比特币是否属于刑法所保护的财物?
刑法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它必须同时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否则便没有生命力。张明楷认为,作为财产犯罪对象的财物,应具有三个特征,即具有管理的可能性、具有转移的可能性、具有价值性。比特币的所有者能够对自己持有的比特币实施支付、转移等管理行为;能够通过启动公钥和私钥的方式将比特币转移到其他地址;而实际上,比特币的经济价值是能够以货币衡量。因此,比特币具有财产犯罪对象的财物的特征。
根据2017年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规定,比特币在境内虽然不能作为货币流通,并不代表比特币不能成为法律所保护的“财物”。不可否认它与其他虚拟财产一样,可以使用货币进行交易,具有经济价值。尤其是在《民法总则》实施以后,虚拟财产已经在民法领域得到了承认,在刑法领域承认比特币的“财物”属性不应存在障碍。
第三,将盗窃比特币的行为被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存在刑事处罚漏洞。
如果认为盗窃比特币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实质上是否认了比特币的“财物”属性。按照这种处理思路,可能会对实践中其他刑事法律问题的解决带来困难,形成刑事处罚漏洞。
比如在比特币的情况下,行为人使用欺诈的手段取他人的比特币,由于行为人没有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不符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行为构成,无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又比如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制要求比特币所有者将比特币转入行为人的账户,由于行为人同样不存在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的行为而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将盗窃比特币的行为定性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虽然目前将比特币等同于法定货币尚有诸多障碍,但是比特币具有“财物”的属性毋庸置疑。因此,将盗窃比特币的行为定性为盗窃罪,才能避免刑事处罚的漏洞,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张明楷:《非法获取虚拟财产的行为性质》,载《法学》2015年第3期。
来源:链法
作者:杨馨
跨国汇款手续费,你有没有被银行“宰”一刀?比特币的出现,让幸福来得更早一些。日前,加密货币爱好者平台CryptoManiaks发布数据显示,与动辄30至40美元的国际汇款手续费相比,比特币每次0.
摘要:从V神所谓的“软件开发苦干阶段”,到目前的规范“冻结”。时隔一年多,以太坊2.0的交付计划已经开始步入正轨.
本文是作者在2019年8月18日阳明教育研究院举办的“新时代星火计划”闭门研讨会上的演讲。本文经过作者依据录音记录稿的修订后正式发表.
在多重利好下,本周比特币再次迎来10%以上的大幅上涨,多次向上突破12000美元心理关口。本轮上涨的动因可能有人民币“破7”带来的避险情绪,也有莱特币减半行情的带动作用.
一、区块链的本质 经常有人会谈到区块链的本质是什么?这个问题有各种各样的答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有人说区块链的本质是去中心化,有人说区块链的本质是发币.
据CoinDesk消息,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可能会采用区块链来改进药品和医疗产品的审查和召回。 美国参议员敦促加密银行Silvergate提供更多与FTX的相关信息:金色财经报道,美国两党参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