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飒姐团队通过一则案例介绍了BTC矿机丢失的民事救济途径,几位读者后台留言表示对比特币委托理财纠纷也很关注。今日,飒姐团队再分享一个案例,看看委托他人代买加密货币的法律风险。
基本案情
2019年4月,潘某向杨某交付虚拟货币HT9029个,委托潘某购买境外虚拟货币PCI以获得收益,杨某在收到货币后进行该等虚拟货币的交换、购买等行为。杨某未履行上述约定,并向潘某承诺退还9029个HT,后仅向潘某退还了3000个HT及1万元。潘某遂将杨某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杨某返还94801元。
诉讼过程及裁判理由
慢雾:远程命令执行漏洞CVE-2023-37582在互联网上公开,已出现攻击案例:金色财经报道,据慢雾消息,7.12日Apache RocketMQ发布严重安全提醒,披露远程命令执行漏洞(CVE-2023-37582)目前PoC在互联网上公开,已出现攻击案例。Apache RocketMQ是一款开源的分布式消息和流处理平台,提供高效、可靠、可扩展的低延迟消息和流数据处理能力,广泛用于异步通信、应用解耦、系统集等场景。加密货币行业有大量平台采用此产品用来处理消息服务,注意风险。漏洞描述:当RocketMQ的NameServer组件暴露在外网时,并且缺乏有效的身份认证机制时,攻击者可以利用更新配置功能,以RocketMQ运行的系统用户身份执行命令。[2023/7/14 10:54:22]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被告人杨某向潘某承诺退还9029个HT的事实以及杨某向潘某支付1万元以及潘某购买HT的流程,可以确认在杨某无法向潘某退还HT的情况下,可以向潘某退还6029个HT对应的款项,以替代其履行退还6029个HT的承诺。据此,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潘某的诉讼请求。
澳大利亚央行官员:将加强CBDC研究,但尚未确信存在政策案例:11月18日消息,澳大利亚储备银行支付政策主管Tony Richards在澳大利亚企业财政协会上表示,澳大利亚储备银行一直在加强对央行数字货币(CBDCs)的研究,但不相信“澳大利亚已经出现了强有力的政策案例。”他表示,澳大利亚目前的支付基础设施为消费者提供了充足的安全和便利的选择,然而,鉴于世界各地的支付创新,提供一种新的数字货币形式可能是“维护对国家货币的信心和法定货币在货币、金融和支付系统中的核心作用 ”以及防止大型技术垄断的关键。此外,央行也在与金融监管机构理事会(CFR)、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以及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一起研究稳定币监管。(CoinDesk)[2021/11/18 22:01:35]
杨某不服一审判决,以一审判决杨某向潘某返还人民币违反国家政策为由提起上诉。
广州市公布2019年区块链应用示范场景优秀案例:4月27日消息,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2019年广州市区块链应用示范场景优秀案例。优秀案例涉及的区块链具体业务包括:基于大数据和区块链的食药品溯源系统应用示范、航运集装箱物流智能单证处理和“数字知识产权平台”等。(新浪财经)[2020/4/27]
二审法院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涉及的HT、PCI、USDT等网络虚拟货币,并非国家有权机关发行的法定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亦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不应通过与法定货币的兑换实现流通功能,同时,本案涉及的PCI需通过技术手段至境外账户交易取得,该方式与合法金融产品的交易方式相异,综合以上因素,潘某与杨某投资、交易或互换上述虚拟货币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上述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故而撤销一审判决。
动态 | 青岛公布2018年政府系统创新工作案例 包括区块链:据青岛政务网消息,2月21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在青岛政务网发布《2018年青岛市政府系统创新工作案例汇编》,其中包括区块链赋能实体经济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市北区政府)。[2019/2/23]
关联法条
《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争议问题
委托人将虚拟货币交付受托人,委托其代买加密货币。受托人未按约定买币,是否应当返还委托人相应的人民币?
简要评论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二审判决和此前众多判例的倾向明显不同。此前的判决大体出现两种思路:一是认定委托代买、代投资虚拟货币不合法,委托合同无效,同时认定合同无效的后果是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虽然不支持因委托理财产生的收益和利息损失,但支持本金的返还;二是并未认定委托理财合同无效,而是认为受托事项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关于受托人已按约定完成委托理财的部分,委托事项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而关于受托人未按约定进行投资理财的部分,则由受托人向委托人返还。
而本案判决显然对虚拟货币的交易采取了积极干预的态度,甚至可以说是代为执行了金融监管政策。收钱代买加密货币后,可以赖账既不买币也不还钱么?加密货币相关的交易,会不会成为“法外之地”?
在此,飒姐团队不得不提此前广受币圈关注的首例比特币仲裁被撤销案。该撤裁裁定系报核最高人民法院后作出,因此其结果和导向意义或许更值得重视。
2018年,被称为国内首例比特币仲裁案经深圳仲裁委裁决,认为案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是比特币的归还义务既不属于《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规定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也不属于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且并无法律法规禁止当事人持有比特币或者进行比特币交易。因此,仲裁庭认为案涉《股权转让协议》未违反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应履行合同义务,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与比特币等值的美元,再将美元折算成人民币。2020年4月,深圳中院作出裁定撤销了上述裁决,其并未否认比特币的财产属性,但认为该裁决本质上支持了比特币作为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兑换的功能,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稳定,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为由予以撤销。
这份经报核最高人民法院的撤裁裁定将会产生怎样的导向、是否抑制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功能、以及是否传递着与上述北京一中院判决类似的信号,即使违约也不会产生法律责任?如果前述仲裁案的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不是返还比特币,而是赔偿损失,即要求被申请人赔偿所损失比特币的等额损失,此时不再强调比特币的兑换功能,而在于是否会被法院撤销。
毫无疑问,金融监管政策是随着市场与行业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的。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均没有明文禁止的前提下,法院是否应当强势介入金融监管?是否需要根据即时的金融监管政策、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来调整裁判的尺度?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在个案之外持续思考。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3月4日,火币科技发布公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火币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火币资产管理)已经获得香港证监会授牌,允许发行虚拟货币基金.
原标题:HashKey研报|了解NFT全生态本文为HashKeyCaptial研究团队对NFT行业的最新研究报告,为广大读者和加密爱好者展现了NFT生态全貌.
2021年以来,央行数字货币(CBDC)正加速落地,试点范围从深圳、成都、苏州、雄安新区四地及未来冬奥场景逐步推进到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
撰文:Wangarian,就职于DeFi投资基金DeFianceCapital翻译:卢江飞信息披露:本文作者目前持有BNT代币头寸.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当地时间3月1日,花旗银行发布的一份研报认为,比特币正处在关键的节点上:要么成为国际贸易采纳的主流数字货币,要么在投机浪潮中陷入崩溃。2021年开年,比特币就赚足了眼球.
21:00-7:00关键词:Microstrategy、比特币、XRP1.?Microstrategy再次购入205B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