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铃声、杨放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郝铃声、杨放伙同崔某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天易家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会议、培训和发展下线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销售LCC影视区块链虚拟货币,并宣传该币只涨不跌,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
期间,被告人郝铃声以香港三道集团执行董事等身份参与LCC币宣传推广会议的讲课,被告人杨放以天易家禾公司执行总裁“杨舜琂”、“杨明心”等名义参与LCC币的招商会,向社会公众进行推广宣传,并向部分投资者提供收款银行账户以及代为收款购买LCC币。
2018年3月,多名投资人发现LCC币交易网站无法登陆交易后进行报案,经统计,报案的700余名集资参与人中提供转账记录的85人,所涉投资数额总计人民币22842621.25元。同时,该团伙将LCC币转换为柏拉图PTO珠宝区块链虚拟货币,以期继续吸引投资。
广东高院发布虚拟货币典型案例:不法投融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金色财经报道,2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全省法院涉互联网十大案例。其中,韦某等与章某等网络侵害虚拟财产纠纷案入选。
该案中,XIN币为一种加密虚拟“货币”。2019年7月,韦某等组成A团队、姜某等组成B团队、章某等组成C团队,共同投资XIN币获取收益,其中韦某等四人投入的XIN币是向散户募集所得,委托、募集行为均发生在中国境外。2020年3月章某将C团队保管的私钥删除,导致三团队投资的XIN币无法取出。韦某等诉请章某等赔偿XIN币丢失的经济损失1190万元。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XIN币不具备法定货币的合法性,投资者通过境外募集获取XIN币并进行投资获取收益的投资交易行为,危害公众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发的损失应自行承担,故驳回韦某等全部诉讼请求。(人民资讯)[2022/2/22 10:08:17]
法院裁判
声音 | 李林:火币将借助在区块链领域的产业能力分享经验和成功案例:在“第六届数字互联网大会”上,火币集团李林透露,火币还将借助在区块链领域的技术、产业能力,积极参与技术输出,分享积累的经验和成功应用案例,并倡导行业合规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既为企业争得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也为中国的数字经济的构建贡献一份力量。[2019/10/20]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郝铃声、杨放参与推广虚拟货币非法交易,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数额巨大,其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在共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中,被告人郝铃声、杨放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郝铃声、杨放参与犯罪造成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依法应予退赔,被告人及同案人利用深圳天易家禾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影视作为平台参与推广宣传,冻结该公司的相关款项依法列入退赔范围。
声音 | 俄亥俄州参议员:加密使用案例少,数量多:据福布斯报道,今日在美国参议院银行、住房和城市事务委员会关于加密货币和区块链的听证会上,美国俄亥俄州参议员Sherrod Brown在表达了对许多家庭将其储蓄投资于加密货币和ICO的担忧。他表示,他希望看到加密技术和区块链为未开设银行的客户带来金融服务,并为消费者带来其他好处,但迄今为止,现实的应用案例很少,的数量很多。据悉,如果民主党人在下个月的选举中重新获得对参议院的控制权,Sherrod Brown将接任银行委员会主席的职位。[2018/10/12]
本案涉及区域广泛,人数众多,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数额巨大,社会影响及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除认定集资参与人损失的具体数额与查明事实不符,其余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苏宁消费金融对接苏宁联盟链 打造金融区块链应用案例:据中国证券网消息,近日,苏宁消费金融通过独立部署节点成功接入苏宁联盟链,开展区块链黑名单数据上传和查询等业务,打造金融区块链应用案例,助力金融科技发展。[2018/6/25]
评析
主要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区块链跨境支付入选“2017年度前海优秀金融创新案例”:全国首单区块链跨境支付业务等金融科技类案例4个入选“2017年度前海优秀金融创新案例”。[2017/12/6]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行为人关于发行虚拟币融资构成犯罪
自94公告发布后,我国法律禁止发行虚拟货币进行融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发行虚拟货币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本质上是行为人利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以高额利润为诱饵,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建立资金池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案中被告人郝铃声、杨放实施法律禁止的代币融资项目,多次在大型酒会现场宣称LCC币价格只涨不跌,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构成非法发行代币的行为。
关于是否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观故意
本案二被告人郝铃声、杨放作为三道集团、天易家禾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明知推广虚拟货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仍伙同崔某等人以发展影视事业为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宣传、推广区块链项目以及虚拟货币作为区块链技术对影视文化发展的作用等,从而鼓动社会公众购买LCC、PTO等虚拟货币,以达到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目的,郝铃声、杨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应予认定。
关于犯罪主体是单位还是个人
三道集团、天易家禾公司设立后,除在网站上发行出售LCC币以外,无任何其他实质性经营活动,违法所得也是归个人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公司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本案虽以单位名义实施,但不属于单位犯罪,应当认定为个人犯罪。
关于主从犯的认定
被告人郝铃声的辩护人称,被告人郝铃声属从犯,不应认定为主犯。然而,本案在宣传、推广LCC等虚拟货币的过程中,郝铃声系三道集团执行董事的身份出现;除此之外,郝铃声还供认曾与崔某专门外出考察区块链、PTO虚拟货币等项目,证实了郝铃声不仅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而且也是推广LCC等虚拟货币的主要成员,系主犯。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从目前技术发展来看,数字货币尚难以全面发挥真正货币的功能。许多以“区块链”、“虚拟货币”为噱头的融资活动,实际上其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投资者应注意学习金融和投资相关知识,不要盲目跟随炒作热点概念,理性看待虚拟货币的投资,谨防“竹篮打水一场空”。
References
?参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粤刑终623号、粤刑终624号。
链闻消息,合成资产平台Synthetix将在9月29日部署名为「Deneb」的升级,其中包括降低gas费用等改进措施.
金色财经报道,据官方消息,由ETCLabs和ETCCore团队提出的名为MESS的可防止51%攻击的ETC安全方案将在区块高度11,295,300处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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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督俄罗斯期待已久的加密法规的人说,新的法律修正案将在“大约一个月内”准备就绪-但暗示莫斯科现在可能寻求“阻止”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活动,而不是对其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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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金色财经记者Maxwell于9月25日于金色财经发布,深度解析Uniswap,对读者了解DeFi、DEx提供帮助,特此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