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他人虚拟货币“数字钱包”密码,是否构成盗窃罪?
由于BTC等虚拟货币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在实践中盗窃虚拟货币的行为也时有发生。那么,窃取他人虚拟货币“钱包”密码是否构成盗窃罪?这个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较大的争议。一方面,行为人盗窃他人虚拟货币“钱包”的目的在于窃取他人具有一定财产属性的虚拟货币,一定程度上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另一方面,虚拟货币“钱包”密码本身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且其本身不具有价值,从这方面考量也符合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
那么,对此实务界是如何看待此类犯罪的?今日飒姐团队就为大家分享一个真实案例,以此分析盗窃他人虚拟货币“钱包”密码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处理的,希望能给各位读者提供一些新思考新思路。
田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案件编号:(2020)冀1102刑初500号)
2019年8月份,被害人刘某因准备做“比特币”投资,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投资过“泰达币”的被告人田某。当月,田某帮助刘某投资257万余元购买了35枚“比特币”,并在刘某的手机上下载了“比特派钱包”和“imtohen钱包”,用于存放“比特币”。在此操作过程中,田某获得了打开上述“钱包”的12个英文助记词及登录密码。
LINK突破30美元关口 日内涨幅为7.77%:火币全球站数据显示,LINK短线上涨,突破30美元关口,现报30.086美元,日内涨幅达到7.77%,行情波动较大,请做好风险控制。[2021/3/17 18:54:10]
2019年10月份,被告人田某利用掌握的助记词及登录密码,委托一名刘姓网友进入计算机系统进行操作,将刘某“钱包”内35枚“比特币”转至自己的“比特派钱包”,并将其中的9枚卖掉,赃款用于个人居家消费。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违法国家规定,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该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田某的行为是否可以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盗窃罪指的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初看,田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田某以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为目的,窃取了他人的虚拟货币“钱包”密码,且根据案发时2019年10月比特币的市值,其早已超出“数额较大”的标准。比特币本身具有财产属性,而“钱包”密码是占有、使用、处分比特币的关键,一定程度上可以将比特币钱包密码与虚拟货币本身紧密相连,如果能因此认为钱包“密码”与虚拟货币本身da。因此,从该角度出发,田某的行为是可以构成盗窃罪的。
但我们同时也注意到,田某所盗窃的是他人虚拟货币“钱包”的登陆密码而非直接盗窃钱包中的比特币,密码本身不具有价值且其本身应当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因此田某此时也有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所规定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评价更妥当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犯罪构成规定在《刑法》第258条与司法解释《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中,具体规定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58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指的是: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的行为。
我们认为,由于数字货币具有交换价值,但是对于其属性是财产、数据还是其他存在争议,因此盗窃数字货币的行为会涉及盗窃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实务判例认定,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货币为特殊的虚拟商品,属于刑法上的财物,同时也是数据,所以盗窃相应的虚拟货币会同时触犯盗窃罪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按照想象竞合的规则,择一重罪判处刑罚;也有实务判例基于罪刑相适应原则,避免处罚过重,或者为了避免虚拟货币被认定为财物后,查封、扣押、退赃等问题难以解决的考虑,仅将窃取虚拟货币的行为,认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写在最后
在刑事司法实务中,定罪决定了量刑。刑法如何评价个体行为决定了其是否应当被处罚,处罚是轻是重。因此,我们不得不将个体行为性质的社会危害性、法益侵害性、可罚性、主观恶性以及最终实际造成的损害综合考量。由于虚拟货币种类繁多且市场价格波动极大,在认定犯罪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慎之又慎,以符合刑法对人权保障的基本精神。
市场期待已久的波卡平行链插槽拍卖,即将在本周内正式启动。 波卡之所以成为如今备受关注的跨链明星项目,主要与其创始人Gavin Wood博士带领的技术团队以及其宏大的Web3.0愿景有关。 2015年,Gavin Wood离开以太坊之后创建了Parity Technologies公司,并且提出了关于“Web3.0”的构想。
头条 ▌埃隆马斯克:想成为狗狗币的假首席执行官 金色财经报道,特斯拉首席执行官埃隆马斯克在推特表示,他将成为狗狗币的假首席执行官。此前,狗狗币联合创始人Billy Markus在推特上表示,他将在今天晚些时候宣布谁将担任该职位。
美国机构发布了一份关于稳定币的报告,指出了消费者应注意的潜在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咨询了主要的市场参与者、贸易协会成员、专家和倡导者。该报告认为立法是最终的出路,但提出了临时的解决方案。 稳定币的市值已经达到了1330亿美元,以至于监管机构无法忽视它。基于此,有关机构联盟绞尽脑汁,为不断增长的稳定币规划了一条道路。
Facebook更名Meta全面转向元宇宙,引发资本市场关注。我们认为,元宇宙的终极形态将指向人类的数字化生存,对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但需要较长时间。过去20年,互联网改变人类生活,将人和人的交流数字化;未来20年乃至更久,元宇宙将把人与社会的关系数字化。元宇宙将呈现渐进式发展,单点技术创新不断出现和融合、“连点成线”,从产业各方面向元宇宙靠近。
自新任美国纽约市长Eric Adams当选后,纽约正一步步朝着其所期待的“加密友好城市”发展。 加密项目平台CityCoins周一宣布,将为纽约市推出城市加密货币NYCCoin,用户将可以于美东时间周三15时开始进行挖矿活动。
11月3日,在“香港金融科技周2021”活动中,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称“香港金管局”)公布了两项新举措,以进一步加强香港的金融科技力量。 其中之一是绿色债券代币化。香港金管局表示,已与国际结算银行创新枢纽(BISIH)辖下香港中心完成了Project Genesis,一项成果是完成了在香港向零售投资者发行代币化绿色债券的概念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