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inbase上市的巨大意义
区块链交易所独角兽Coinbase正式登陆纳斯达克,引起传统金融界和区块链领域巨大反响。上市初期总市值超过650亿美金,要知道Coinbase 在2012年成立,2015年开始全力进军交易所业务。而他在取得了美国第一块数字货币交易所正规牌照的短短几年里,获得纽交所等头部金融机构战略投资,成长极为迅速。
Coinbase上市的意义巨大,因为交易所类企业的上市,必须面对其金融牌照体系复杂,法律框架严格繁琐等问题,远比一般区块链组织复杂的多。Coinbase能这样一步一步走过来,无疑给予现在众多的区块链项目以想象空间。在这一漫长而艰辛的过程中,自然少不了创始团队,投资机构,监管部门等等的支持,我们会在未来以此为案例进行分析研究。但现在我们想讨论的是在保驾护航当中,政府部门起到的决定性作用。
Coinbase的此次上市无疑是通过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S. Securitiesand Exchange Commission)的层层审批,在其框架之内取得了所有牌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是直属美国联邦的独立准司法机构,负责美国的证券监督和管理工作,是美国金融、证券行业的最高机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具有准立法权、准司法权、独立执法权,相当于一个独立于美国国会的金融司法机构的最高部门。而中国的证券监督委员会为中国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负责统一监督管理,维护秩序,保障运行等工作。
Ripple CEO:Spark代币空投将促进采用并推动XRP价格上涨:Ripple首席执行官Brad Garlinghouse接受采访时提到Flare Networks。在Ripple投资部门Xpring支持下,该项目旨在增加Ripple的互操作性和XRP用例数量,将实现图灵完全联邦拜占庭协议(FBA)协议。
他表示,“这是一家非常令人兴奋的创业公司。他们正在用Spark代币做一些非常有趣的事情。但这与Ripple的做法截然不同。对我来说,这只是人们认识到XRP是如此高效数字资产的又一个例子,正如我们谈到的,效用将推动任何数字资产的长期价值。看到Flare Networks这样的公司,看到他们以各种方式使用XRP网络,这是向前发展的机会,但这不会影响RippleNet客户以及我们如何为客户使用ODL(按需流动性)。”
他补充说,“我认为XRP持有者应对Flare的做法感到兴奋。我对Flare的工作很兴奋。正如我们所说,任何时候你看到真正的效用解决真正的问题,我认为Flare开拓了一个有趣的利基市场,随着其空投Spark代币,我对其持乐观态度。我见过管理团队,认为他们很有才华、对将要解决的问题有清晰认知。”(Crypto News Flash)[2020/12/5 14:07:25]
代币安全港提案2.0的必要性
SEC委员海丝特·皮尔斯(Hester Peirce),早在2020年就提议将合法的加密货币项目在不违反美国证券法的情况下能够进入传统金融市场公开融资。这位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任职的官员,正式提议为代币项目提供 “代币安全港(Token Safe Harbor)”。2021年4月,她将提议法案进一步深化并提出“Token Safe Harbor Proposal 2.0 ”。这一提案可谓是为未来区块链项目赴美上市,在不惊扰监管层和原有法律框架下,开辟了一条道路。本期我们从几个维度来深入分析该提案的必要性:
一、数字资产定性
数字资产,比如代币(Token)在发行或出售的时候,能否作为证券来定性需要进行动态分析。也就是说代币(Token)随着在区块链领域流通,其价值显现决定了其是否能以证券来定性。这也是我们常常疑惑为何区块链项目如此的重视:流动性(Market liquidity)。
举几个例子,A项目在最初阶段发行的代币Token A,也许可以作为证券来发行和出售,因为它包含了合同交易。私募阶段的合同交易包括发行量,发行价格等。虽然没有进入公募阶段,但这显然已经将Token A体现为一种证券形式。但A也有可能在投资合同之外进行发行和出售。例如,如果之前的投资者认为A项目极具炒作潜力,私下哄抬价格,直接出售手中的Token A;反之,投资者认为A项目会出现重大变动,不足以支持项目运转而集体抛售。在这一阶段显然数字资产无法被认定为证券。
二、与美国证监制度冲突
对于一个成熟的,功能健全的去中心化网络结构,它必然无须依赖于某一个人或某一个组织来进行必要的管理或企业运营。所以它所发行和出售的代币必须分发给未来潜在用户并进行自由交易。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程序员,市场研究人员,运营管理人员等等参与者。
而美国联邦证券法对代币以证券形式在一级和次级交易的应用,显然会遇到强烈的阻碍。依据美国联邦证券法,作为证券出售和交易的资产,在非证券网络上作为进行交易是被限制的。
在这里有些人可能会疑惑,美国证监会不是不限制场外交易(over-the-counter OTC )吗?是的,NASDAQ就是场外交易,但是指非上市或上市的证券,不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而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的活动。而区块链项目的代币是可以不通过交易所,或进行非证券交易(non-securities)。这显然不会被美国证券交易法允许。
三、宽限期机制
海丝特·皮尔斯的Token Safe Harbor Proposal 2.0提案旨在为区块链初始开发团队提供三年的宽限期。在此期间,满足某些条件的项目允许获得批准上市,且可以继续专心推进项目,开发其去中心化网络,而不受联邦证券法注册规定的限制。“安全港”旨在保护代币购买者,要求根据购买者的需要进行信息披露,并保留联邦证券法相关的反欺诈条款,对“安全港”内的初始开发团队的代币分发的进行监督。
在三年的期限结束时,初始开发团队必须确定代币交易是否涉及证券的发行或销售。如果到时项目结构和经济模型已经成熟,我们称之为“网络成熟度”很高,代币交易就可能不构成证券交易。网络成熟度的定义旨在明确何时代币交易不再被视为证券交易。但关于如何认定项目成熟度,实际上是一个如何以证监会视角评估区块链项目课题。显然,美国证监会需要针对每个不同的区块链项目,在宽限期后逐一进行特定的调研和分析才能得出结论。
小结
本期我们主要介绍了Coinbase的部分上市背景以及文章的写作动机,平铺直叙了这一热点事件背后政府部门的努力和相关提案的基本原则逻辑。我们在下一期将对海丝特·皮尔斯的Token Safe Harbor Proposal 2.0提案进行逐条分析。这些分析最终至少会变成一个指南,我们希望为初创和在孵化中的区块链项目,想要最终通往传统金融市场上市的道路上铺一块砖。
这3种数据处理范式,未来会大规模改变数据市场。 区块链是一个多方共同完成总帐本记录过程的技术,参与的多个计算方将设备连接成网,形成了对外开放的区块链网络,诸如比特币、以太坊、波卡等等,各个计算参与方共享资源,供开发者和用户使用。 在这样的运行规则里,“数据流动”贯穿了每一个运行步骤。 从底层节点的通信到区块打包、复制、确认,再到应用层的交易转账。
一滴水,不足以形成海啸;一粒沙,不足以形成沙崩;一只蜜蜂,无法形成喧嚣的风暴。 然而,当个体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形成一个群体时,就会涌现出个体没有的属性。比如成千上万条小鱼如一头巨兽游动,如同一个整体,似乎受到不可控制的共同命运的约束。 这是凯文·凯利在《失控》一书中用“群氓的智慧”来表达的一种认识。 群氓,就是民众的意思。
近年来,“币圈”、外贸圈等大量的银行卡被“冻结”,形成了“冻友圈”,“冻友们”很疑惑怎么莫名其妙的银行卡就被冻结了呢?、司法机关等实施冻结的法律依据究竟有哪些?今天团队小伙伴就给你们唠唠什么是“冻结”?那些机关依法有冻结权限?冻结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以及解除冻结的法律规定? 冻结,是有权机关根据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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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3 日,日本著名潮流艺术家村上隆在 Instagram 发表长文,阐述了他对 NFT 的看法。村上隆此前曾在 NFT 交易平台 OpenSea 拍卖像素版小太阳花 NFT,不过后来取消了拍卖活动,村上隆给出的理由是对 NFT 缺乏了解。